“多渠道筹资”体制在义务教育阶段适用性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适用性论文,多渠道论文,义务教育阶段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至今,多元化的投资已经成为教育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义务教育阶段如果过多强调“多渠道筹资”,必然会削弱政府的主渠道作用,为政府转嫁责任开了方便之门,也为乱收费开了口子。更为严重的是,它的实施并没有有效缓解义务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并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却伴随受教育者负担加重,特别是农民子女的教育负担加重、地区间义务教育不平衡加剧等不良后果。
从义务教育所具有的含义来看,义务教育必须“免费”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要符合“义务”的含义,必须由政府来办。要弱化“多渠道”,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适切的、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法律上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投资比例和办学责任;实施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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