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美伦:贯彻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质量论文,信息披露论文,理念论文,史美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国际研讨会强调,要贯彻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也就是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而有效;评判信息披露质量高低的主体是广大投资者。只有投资者认为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这种信息披露才是高质量的。
史美伦强调,所谓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就是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而有效,“真实、准确、完整”是中国证监会一贯坚持的信息披露原则。真实性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任何不如实披露信息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有效性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其内容是有效的,要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股价的波动密切相关;其次,形式是有效的,即必须重点突出、浅白易懂。
她表示,评判信息披露质量高低的主体是广大投资者,只有投资者认为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这种信息披露才是高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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