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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活动_投票评选活动论文

北京市开展“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大论文,北京市论文,公德论文,评选活动论文,首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发挥社会公德楷模在首都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5周年之际,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人事局、北京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在全市开展“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活动。

据悉,凡学习、工作、生活在北京地区,年满18周岁以上,不分职业、户籍,能够积极宣传社会公德,带头实践社会公德,成绩显著,影响广泛;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自觉与破坏公物、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作斗争,表现突出;热心支持和参与首都公益事业,助人为乐,在群众中影响广泛,声誉良好的,均有参评资格。

“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个人推荐三种方式。个人推荐须由50名以上市民联合推荐签名,填写《“首都十大公德人物”推荐评审表(二)》 (表格从首都文明热线网站http://www.bjwmb.gov.cn/下载),加盖被推荐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章,通过邮寄、传真的方式向评选办公室(东城区台基厂头条三号东小楼014室 电话:85115199 传真: 85119673 邮编:100005)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06年 11月5日。

评选还将举行公示投票:2006年11月——12月,由“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审委员会,从推荐人员范围内择优选出30名入围者,将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刊登选票。社会群众可通过填写选票或从首都文明热线、千龙网、新浪网上直接实名投票参与评选。评出10名首都公德人物后,将适时进行表彰。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20日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3086be36fb794426335d5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