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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调研应做到“四个一”论文

基层人大调研应做到“四个一”

近年来,地方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时,常常把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和“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一并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搞好调研已成为基层人大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一环。笔者认为,基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调研、撰写报告的过程中,应做到“四个一”。

追求一个“高”字。即调研的立意要高站位,立足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符合新时代要求;报告撰写要高质量,总结“一府两院”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要高度概括,简洁凝练;分析问题要客观全面,有理有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集思广益,精益求精,体现高水平。

除了“家庭考题”“子女孙辈有责”,公安、工商、旅游、交通、医疗、银行、老年大学、社区等社会各有关方面,也应负起各自责任和发挥应有作用。有关老年、科研机构,当像骗子针对老年人研发骗术和骗子产品那样,从技术上研究让老年人尽享“网便”防止“网骗”。当然,老年朋友也当自警自省自励:多学多练,出了问题别对家人隐瞒。

在家庭环境里,尤其是在英国农村家庭,日常生活交际中人们普遍地使用当地的方言。同时,各地方言还不断地产生新的口语词汇。

着力一个“实”字。要结合辖区实际,选择实实在在的课题,扎扎实实进行走访,深入实际地进行座谈,认认真真地收集第一手材料,切实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夸功,不饰过,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力求一个“新”字。要根据监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群众关注的民生新情况、新问题等作为调研课题,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行调研,以求提出新思路、新见解,具有可行性、超前性、前瞻性。

彰显一个“活”字。就是报告的语言要“活”,能够清楚准确地表达问题的实质,使与会人员能够明白无误地解读“一府两院”工作的真实情况,提出鲜活而又切合实际的审议意见;内容要“活”,即调研报告中的建议要充分考虑选民的意愿和本辖区的实际,也要考虑“一府两院”的实际情况,兼顾民意与现实。

(作者:严志军,摘自2019年4月3日《人民代表报》)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30d903e2a8b6f6cb7b482a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