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单位工资结构及其就业规模变化的收入分配效应:1988-2007,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效应论文,工资论文,规模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国有经济部门的工资决定因素和规模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垄断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也在快速扩大。国有垄断部门工资支付体制及其就业规模的变化究竟对城镇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我们使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1988年、1995年、2002年、2007年中国家庭收入项目城镇入户调查数据,及Machado & Mata(2005)提出的反事实分解方法分解出国有部门工资支付体制变化和就业规模变化对工资收入差距的影响。
多重分位数回归结果和反事实分解分析表明:在1995-2002年和2002-2007年两个时期里国有企业就业规模的大幅度下降导致中国城镇工资收入差距显著下降,在1995-2002年期间国有企业工资高于非国有企业幅度的下降也导致城镇工资差距的下降,然而在1988-1995年和2002-2007年两个时期里(国有企业改革以前和以后),国有企业工资高于非国有企业的幅度及其不合理部分大幅度上升,其结果是城镇工资收入差距扩大,在国企改革前的国有企业就业份额由1995年占城镇就业总额的50%逐渐下降到2007年的18%,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就业份额基本保持在城镇就业总额的30%左右但略有上升。多重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1995年和2002年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高于国有企业,然而该幅度(在同一年内)随着工资水平上升而不断下降。2002年以后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大幅度增加。
国企改革以前,国有企业体制的运行结果是:国有单位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的幅度在1988-1995年大量增加,但该幅度(在同一年内)随着工资水平上升而不断下降;这种工资结构的变化导致城镇工资收入不平等扩大。
大规模减员增效、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的阶段性效果之一是2002年时国有单位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的幅度大大减少,城镇工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然而,改革后存留下来的国企大多是大型垄断国有企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国有企业职工工资高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高于非国有单位的幅度(与2002年相比)大大增加,这种变化导致城镇工资收入差距扩大和国有单位工资溢价的不合理部分急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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