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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知要求: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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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最近一些地方在蔬菜上使用甲胺磷等剧毒农药事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发出《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管理的通知》(农办农犤2003犦42号),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管理。

通知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农民增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应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高度负起责任,从以下几条措施入手,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

切实加强农药销售和使用管理。一是在蔬菜集中产区,严禁销售甲胺磷等剧毒农药;农作物混种区,也要严禁剧毒农药在蔬菜、水果、食用菌及茶树上使用。二是广泛开展农药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农药使用现状,提出调整农药产品结构和安全用药措施。

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在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产地环境质量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坚持科学施肥、用药,积极推广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平衡施肥、适时采摘等多种实用技术和规范,通过生产过程控制,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产品质量自查和监督管理。各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要加强产地检测工作,完善检测手段,坚持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自查,保证产品安全上市;同时,省级主管部门要对其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工作的宣传,开展不同层次、多种方式、针对性强的各类培训,使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提高认识,掌握技术,规范经营,依法管理。

开展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活动是抓好无公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知要求各地既要重视创建活动,更要加强基地管理;既要重视"无公害"的牌子,更要重视产品质量安全。

据悉,农业部将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县进行年度审查,不合格的县将被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电话:010-85822278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3a64f678d5307dd0e0a838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