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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研究_个税论文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制论文,份额论文,机制论文,收入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实证结果来看,货劳税的增加不利于劳动收入份额的提高,货劳税所占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劳动收入份额将下降0.24个百分点;营业税所占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劳动收入份额上升0.089个百分点;消费税每上升1个百分点,劳动收入份额将下降0.044个百分点,而增值税在模型中不显著。所得税在模型中不显著,但企业所得税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劳动在要素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将上升0.079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劳动在要素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将下降0.068个百分点。财产税在模型中不显著;但其他税的系数为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其对劳动收入份额提高有正向的作用。

      总体而言,货劳税对于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具有不利影响,特别是消费税在抑制劳动收入份额提高的过程中起着较大的作用。因此,要提高劳动收入份额并缩小收入差距,需要进一步降低货劳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在“营改增”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原有营业税制度的优点,防止增值税收入的过度集中,避免“一税独大”;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制度,降低其对劳动收入份额提升的负面影响。

      就所得税而言,企业所得税对于劳动收入份额的提高有正向作用,而个人所得税会降低劳动收入份额。因此,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需要尽快推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收制度,减少个人所得税对劳动收入份额的负面影响;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则需要配合个人所得税制度及货劳税制度的改革,发挥其对提高劳动收入份额的正向影响力。财产税和其他税种对劳动收入份额的提高具有正向作用,故需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其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提升其在整个税收制度中的影响力,避免税收收入向货劳税和所得税的过度集中。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3f92d8d81ed32a9c6c7aa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