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和村支部究竟是何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部论文,和村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通过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使一大批群众拥护、敢想敢为的村民走上了村委领导岗位,农村工作有了较大起色。但随着村民自治能力的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之间却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两张皮”现象。笔者通过对十几个村的调查,认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将相不和。由于新当选的村主任是群众选出来的,凭的是自己的实力,自然受广大群众的拥戴,多了几分虎气,而村支部是上级“钦定”的,因而不少村支书和新选上的村主任一开始就进行位次之争,造成关系紧张。新任村主任认为村里的事务应自己和村委说了算,村主任应是“一把手”。村支书则认为,村里的事如果不是支书说了算,党的领导权就会丧失。况且,村支书是村里的“一把手”,这是多年以来形成的规矩,“什么都能改,就这条不能改”。
二是职权不明。在调查中,60%的村支书和村主任认为,目前村“两委”班子职权届定不清,操作难度大。我国《农村基层工作条例》规定:“农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而各项条文对“领导核心”没有明确规定其权力范围。因此,有些人认为核心就是党支部和村支书说了算,出现了村支部大包大揽的现象,使村委会管理村级事务的权力难以充分体现和具体落实。因而出现两套班子、两套人马,各定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三是关系不顺。在被调查的十几个行政村中,“两委”班子关系紧张的占18%。其表现是少数村委会片面强调“自治”,不服从党支部的领导,导致党在农村的一些方针、政策难以执行。
村“两委”之间之所以会出现“两张皮”现象,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观念的问题。村民自治后,传统观念受到冲击,村“两委”的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在观念上产生碰撞。一些村委会干部片面强调村民自治,认为自己应该拥有全村的领导权和村委的绝对处置权,无视党支部的领导。而一些村支部成员则片面强调党的领导,认为村里一切事务都应该听支部的。一些支部甚至眷念过去由支部提名村委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对通过“海选”产生的村委会成员有抵触情绪,认为这是同党支部夺权。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导致行动的分庭抗争。
那么,村支部和村委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治领导,提出全村经济发展意见,通过村委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工作领导。讨论村委会的重要工作,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按照法律独立开展工作,协调村委会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工作领导主要指支持和帮助,绝不意味着党支部对村委会可以指手划脚,甚至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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