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督导检查重点景区
问:十一假期文旅部对A级景区发布了什么规定?
- 答:文旅部发布《关于做好 2020 年国庆节、中秋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督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完善门票预约管理制度;引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推出小份菜,推广“分餐制”等。
- 答:督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完善门票预约管理制度,督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
- 答:首先是严控客流量,要求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而且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实行实名制的购票,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而且要结合本地“健康码”,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
- 答:实行门票预约制度,要求景区“限量、预约、错峰”,避免人群大量聚集的现象。还要求旅店、饭店,进行大量消毒,保证公众卫生防疫安全。
- 答:十一假期文级旅部队A级景区实行门票预约制度,文化旅游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场工作
问:文旅局管理哪些部门?
- 答:文旅局管理以下部门:
1、公共文化股:组织、指导、协调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
2、规划发展股:审核、会签、申报经营旅游业相关的旅行社、车队、宾馆、农家乐、娱乐场所、购物店面,负责辖区内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文化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业和本系统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
3、广电新闻出版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广播电视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制定新闻出版行业、文化娱乐行业、音像制品发行行业和互联网文化服务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的图书印刷、报刊出版、印刷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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