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身份证应承担责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应承担论文,身份证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游某与雷某是朋友。2001年6月游某的老乡要办一部手机,因游某自己的身份证已办过手机,就向雷某借用,雷某给了游某。2003年3月,某市电信部门找到雷某,称雷某在2001年6月办了一部手机,从2003年1月至3月,共欠话费9800多元。雷某这才想起游某向自己借身份证的事。电信部门在多次人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据《居民身份证条例》和《合同法》有关规定,判令雷某在判决生效十五日之内交纳9800多元话费。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在进行社会活动时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五条第七款第二项明确规定:转让、借用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居民身份证的使用和保管不当一回事,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办理手机入网、租借房屋,甚至贷款或给他人担保、租借抵押等等,一旦出事,不仅给破案带来麻烦,而且还给出借居民身份证的人带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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