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设定内部审计优秀项目参评“门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庆市论文,门槛论文,内部审计论文,优秀论文,项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重庆市审计局近日出台了《重庆市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选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参加评选的内部审计项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由内审机构独立实施;二是审计事实清楚,取证详实,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处理适当,建议可行。同时规定将四项内容作为加分依据:一是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被领导批示,产生良好影响;二是在促进增收节支方面取得成效;三是促进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和管理;四是揭露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违反内部审计准则规定和违反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有重大舞弊行为的不能参加优秀项目评选。
《办法》明确,重庆市审计局成立以分管内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内审管理处处长和法制处处长为副组长,审计机关、内审机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优秀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市审计局内部审计管理处通过建立检查组成员数据库,从中选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负责实施。由部门、单位内审机构选送项目案卷,经检查组检查推荐、内部审计管理处初评并报经重庆市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于当年底公布评选结果并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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