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出台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及建立重点项目会商会审制度
2019年初,青岛市工程咨询院设立首批12个研究中心
本刊讯 为进一步提高咨询成果质量,近日,青岛市工程咨询院(以下简称青岛院)陆续开展了两项重要工作:一是出台了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和鼓励政策,为研究中心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召开会商会审会议,建立重点项目会商会审制度。
2019年初,青岛院设立了包括社会信用研究中心、人口发展研究中心、节能低碳研究中心、基本公共服务研究中心、产业发展评价研究中心、公共投入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全过程咨询研究中心、项目投融资研究中心、PPP咨询研究中心、风险评估研究中心、BIM应用研究中心、智慧咨询研究中心在内的首批12个研究中心,青岛院旨在瞄准行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建设领域先进理论、技术和方法,促进青岛院在咨询理论、实用技术、咨询方法和信息化管理方面走在行业前列,为全过程咨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据悉,研究中心实行主任咨询师负责制,设主任咨询师1人,负责管理研究中心业务工作。研究中心人员不受行政体制限制,采用开放式研究,人员采用内部邀请、外部聘请等管理方式。
重点项目会商会审制度是通过融集青岛院内外专家之力,对青岛院承接的重点项目进行事前事中群策群力、会诊把脉和事后总结推广,从总体上为项目咨询把方向、定路径和提要求,旨在通过领导和专家会商会审,凝聚智慧,使咨询成果有观点、有亮点。在会上,大家围绕青岛市城阳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新机场高速连接线(双埠—夏庄段)工程等项目展开讨论,参评领导和专家充分发表意见,现场气氛热烈。 该项制度将有力地提升青岛院投资决策参谋、项目建设顾问的地位。
青岛院召开第一次会商会审会议
(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供稿)
责任编辑 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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