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之差异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失业率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7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00~2007年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30、5.23、5.60、5.67、5.53、5.60、5.24、5.34(国家统计局课题组,2009)。笔者认为,国家统计局的这组数据基本属实,但略有偏低。大约低估了实际情况1个百分点左右,依据主要来自以下3个方面。
第一,国家统计局关于劳动力失业的标准偏紧。第二,地方本位主义的“潜意识”作用。第三,根据从事失业率抽样调查的理论研究、直接参与一些地区的大规模失业率抽样调查实践,以及参考其他一些地区失业率抽样调查的样本分析推算出的中国调查失业率的数据高低相比较所得出的结论。
由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中可能存在失业人员因故未进行登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登记失业率通常会低估真实的失业率。而调查失业率是通过对适龄劳动力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所得到的结果,所以,一般认为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城镇真实失业率的无偏估计,二者之间只存在相对微小的抽样误差。在中国失业统计的信息披露中,官方只发布了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数据,但该数据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失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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