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稳健政策下的就业拓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稳健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的原则。
从长期来看,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切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出发,一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根据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改革、发展、调整结构等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结合起来。要把企业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调整的强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走出一条既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效益逐步提高,又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新路子。
(二)提高就业弹性的原则。
我们要狠抓“四个注重”,着力提高就业弹性。
一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经济增长速度一定的前提下,不同产业结构对就业的贡献是不一样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缓解劳动力相对过剩的重要途径。针对目前下岗失业问题突出的情况,只有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提高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同时,特别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岗位短缺的问题。
二要注重扶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不仅有活力,而且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也是维护公平竞争、促进企业优胜劣汰的需要。
三要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形势的好坏。
四要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具有就业门槛低、就业时间灵活等特点,是以高年龄、低技能和女性劳动者为主要特征的下岗职工重新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寻找就业岗位的首选就业方式。这种就业形式有利于充分挖掘潜在的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
(三)实现就业公平的原则。
目前,中国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着“四轻四重”:一是对城镇就业问题关注的力度远远重于关注农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力度;二是对正规部门失业问题关注的力度远远重于对非正规部门失业问题关注的力度;三是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关注的力度远远重于对普通人员就业问题关注的力度;四是对就业岗位关注的力度远远重于对就业环境关注的力度。
现阶段,中国要通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的就业普惠制。
摘自《市场论坛》(南宁),200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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