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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建立科举制度是在隋炀帝大业二年,也就是公元606年。 在这之前,夏商周时期选拔人才实行的是“举贤才”,战国时实行的是“养士”,两汉时实行的是“察举”,魏晋南北朝时实行的是“九品中正”,这些做法或制度的核心是推荐,而推荐是很难做到公正的。
古代科举考试因朝代不同而大同小异,大致有这样几个过程:
县试 这是科举考试的第一关,县试时,县官要在一个月前公布考试日期,大都在二月。投考的人不能冒籍、匿丧、冒名顶替。还要出身清白,不是娼优皂隶的子孙,才有资格报考。
府式 县试选拔的考生再参加府试,府试的日期多在四月,考官由知府担任。通过县试、府试的考生叫生员,也称童生。
院试 经过府试的生员即可参加院试,主考官由朝廷委派,称为学政。学政在院试的当年八月,从京师受钦命简放。按省份远近,由驿站驰往考区。全省府、州、县全归其考试。考试规程很严,所过州县要护送敕印文卷食物,并准许调用驿站车马、船只,考试纪律非常严格。学政先要通告各县出场考试日期,考生按照试期的寅正之时也就是早晨四点,到考场门前集合。考场称“贡院”或“试院”或“考棚”,学政要亲自点名,并有保人在场,详细对照报名单。入场时要严格搜身,甚至头发、袜子都要检查。只允许带诗韵,其它不准带片纸只字。点名后封门,限制出入。学政亲自坐镇,并派人四处巡查,如发现有交头接耳、换座、飞纸条、左顾右盼、出声吟哦等犯规者,立即揪出,轻者取消考试资格,重者披枷示众。而且在考试一小时后,监考者用学政发的小戳在考生答卷百字之后盖上,以防止偷换试卷。申时开门放头牌,交卷考生可以退场,然后闭上。过一小时继放二牌、三牌,直到终场为止,院试的入取者称为秀才。
乡试 乡试每三年为一科,逢子、卯、午年为正科,遇到国家大典时设恩科。因《周礼》上有三年大比之语,所以乡试也称大比之年。乡试多在秋季进行,也称秋闱。各省乡试,凡属本省府、州、县的生员、贡生、监生、荫生、官生,皆可报考。一般在八月末放榜,中榜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 中举之后去京城参加会试,会试中得第一名的称会员,其他录取者称为贡士。
殿试 殿试在皇宫中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协助的有读卷、提调、监试的学官,中榜者称进士,共分三甲,一甲取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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