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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出台《办法》“以奖代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论文

漳州市出台《办法》“以奖代补” 推动农村公路建设

漳州某农村公路(黄颖 摄)

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及精准脱贫攻坚战略,近日,漳州市出台《农村公路建设市级“以奖代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建设项目进行资金奖励。

该《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明确提出,从2019年起,漳州市政府每年划拨18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对农村公路按照省补标准一半予以补助,对规划县道提级改造成三级路的补助30万元~60万元/公里,对单改双(含单拼双)补助6万元~25万元/公里,对新改建的乡村道补助5万元~15万元/公里。补助项目应同时符合属于省级农村公路路网规划项目,2018年起开工建设,并符合补助标准规定的项目类型、建设标准、设计审批,及验收手续完整、技术达标、质量验收合格等条件。已列入交通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计划的项目不再给予补助,已享受市财政补助的老区基点村项目不重复补助。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漳州市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加强了建设资金保障,为确保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文/郑文)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59e61282b74e18bf45d66f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