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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炒“高考状元”应成为社会共识论文

禁炒“高考状元”应成为社会共识

文/张玉胜

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6日召开。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指出,严禁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加强对中学高考标语的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关于高考的炒作。

鲁燮光(1815—1910),字瑶仙,号卓叟,室名壶隐居,浙江萧山人,原籍山阴。廪生选授慈溪训导,俸满保升知县,历署山西和顺等县令。其一生致力乡邦文献搜集,曾编有《永兴集》一百余卷、《萧山儒学志》八卷、《萧山丛书》十六卷、《越七十一家诗集》八卷、《西河志》等。鲁燮光还是位书法家、金石学家,撰有《山石访碑录》《激庐汉印存》等,帝师翁同龢赞曰:“此君精鉴碑板,原原本本。”《梅岭课子图》题词作于其九十岁。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倒计时,教育部的禁令要求,凸显其整肃包括“状元热”在内高考炒作的决心与诚意。落实这一禁令不能只是教育部门的单打独斗,还需要包括政府、企业和媒体等在内的各界联动,要让其成为人人自觉“说不”的社会共识。

从表面看,宣传“高考状元”,似乎为学弟学妹们树立起学习榜样,但细究起来,弊大于利显而易见。高考通常只是考查学生掌握学科知识的能力,其分数并不能体现学生的综合实力,尤其不能客观反映出学生的品德素养。过分炒作“高考状元”,难免会给社会传递出“一俊遮百丑”的偏颇信息,显然偏离教书育人的主旨。

禁炒“高考状元”,母校、高校首当其冲、责无旁贷,毕竟这是关乎素质教育和教书育人的大事。但个中的利益考量则需要从思想上摒弃和制度上规避。比如,借炒“状元”扬名声、揽生源,对相关校领导和任课教师论“功”行赏等。落实“禁炒令”,还需有效摆平相关的利益诉求。

政府的“带头”效应不可或缺。某校出了个“高考状元”,高兴的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更有希冀获得政绩的政府官员。教育部的禁令不能只对学校有效,更应对政府具有约束力。拿纳税人的钱重奖“状元”,不仅不合理、不可为,更应受到问责查究。当然,新闻媒体也不得为热炒“高考状元”推波助澜。

至于企业以赞助或慈善的名义重奖“高考状元”,虽不无支持教育和激励学子的善意初衷,但客观上却起到了为“热炒”风潮添柴加火的助推效应。政府应引导他们将重奖“高考状元”的奖学行为逐渐转移到对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贫困学生扶助上来。

关于《西窗》,有人顺口就说出《夜雨寄北》,也有人追问为什么是西窗?或许,我笔下的西窗之情,想表达的是一份饱含古意之美的诗情,是一份萦绕着忧思之美的惆怅,是亘古不变的人情与人性。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5c1fefd2fa788c9f79401d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