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偏行高成本之事——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两点疑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事论文,医疗保险论文,两点论文,疑问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为什么要用IC卡
IC卡上的资金是个人每月从工资中扣出一部分用于被保险人购买日常药品的储蓄资金,这部分资金并无“保险共助”的性质,而是“储蓄自助”性质的资金,所有权毫无疑问属于个人。那为什么不能由个人来自由管理,而必须以IC卡的形式来“强迫储蓄”呢?
总的来看,使用IC卡有以下几点会影响效率:一是IC卡的制作成本。二是电脑网络建设的成本。三是资金的机会成本。四是监管成本。
二、为什么要指定药店
保险单位指定医院是国际惯例,可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因为医院是技术部门,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规则下,医院可能会利用技术或与病人共谋来有意制造“信息不对称”,从而获得最大收益。保险公司或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为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为被保险人指定医院就成为一种保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措施,所以这种措施是有效率的。但这一措施被延伸而用于药店的指定则并不一定是有效率的。首先,药店出售的药品几乎是同质的,可比性相当明显,所以根本不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次,这笔钱的所有权属于公民个人,怎么花费,在哪儿花费应该是公民个人的事情,怎么就非要在指定地点消费呢?这明显的是侵犯他人权利。再次,医保部门指定的根据是什么呢?根据质量还是根据价格?被指定的药店需要交纳多少费用?这笔费用如何补偿呢?估计又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只好由老百姓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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