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规则 合规 问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司治理论文,规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公司治理是从实践出来的科学问题,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最后需要再返回到指导公司治理实践。从国内外公司治理实践的普遍经验看,好的公司治理实践要遵循三个要素:规则、合规和问责。
第一个要素是规则,公司治理作为保证公司有效运行和决策科学的一种机制,其基础就是公司治理机制赖以运行的一系列规则,因此,公司治理必须要有规则意识,要制定和明确公司运行需要遵循的规则,公司规则首先包括在公司治理实践过程中总结提炼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的共有规则,例如,《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产权设计和公司章程是法律法规以外公司治理最大的规则,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新《公司法》一改旧《公司法》对公司的过度管制,赋予公司诸多自主权,许多事项允许通过公司章程来实施自治,公司章程在规范公司运营的作用更为突出,这也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通过公司章程设计灵活、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二个要素是合规,明年是中国企业改革30年,这些年的企业改革主要是鼓励企业绕过计划经济的条条框框、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实现企业体制的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企业改革走的是广义的违规的路子。经过多年的总结学习国外经验,我们的基本制度经历了独特的由破到立的过程,中国公司治理必须要实现从“违规”到合规的转型,这也是国际化对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在公司治理从“违规”到合规转型的过程中,我国公司治理呈现出了消极合规的特征,即为了满足公司治理的强制性要求,为“合规”而合规,这往往会导致公司治理成本的上升。我们的合规意识应该是以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为目标的积极、自愿的合规。
第三个要素是问责,公司治理的问责有别于我们传统的问责,传统的问责是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公司治理的问责是集体决策、个人问责,个人间责要求责任一定要追究到个人。世界银行有一个统计,“九五”到“十五”期间,我国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所带来的损失远远超过了贪污腐败所产生的损失,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个人问责制的缺失。因此,公司治理必须强化个人问责,凡涉及违规资金占用、对外担保、融资等重大事件,必须明确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加强公司最高管理层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增大处罚力度。
回顾我国企业改革30年的历程,如果说市场经济、重视企业管理和捌立“顾客是上帝”的理念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收获,并促成了一大批成功的企业。那么,未来几十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视公司治理和树立“投资者是上帝”的理念的企业最终将会取得成功。因此,着眼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企业必须充分意识到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树立起“规则、合规、问责”的公司治理实践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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