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外资审计的控制风险浅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资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外资审计的控制风险即指审计人员因为没有周密的审计方案、实施审计过程有重大遗漏、审计结果有重大误报等产生的风险。
一、周密严格的审计方案是规避外资审计控制风险的前提
经过审计前的调查后,在拟定审计方案时,除按照审计方案编制的一般方法将一个项目应当审计的主要内容写进去外,还必须将审计风险的控制点找出来并较为详细地写进去。如:采用现金盘点的方法,核实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限定的合规性,是否有白条抵库和会计与出纳的职责划分是否合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从中找出被审计单位外资及配套资金收支业务的不合规或违纪等疑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应收及应付款账核对以及函证查询,证实其余额的真实性,甚至可以从中找出挪用外资或配套资金等问题;对被审计单位提款报账资料的审核,找出被审计单位虚报冒领外资款项问题;对被审计单位工程概算的审查,即概算与工程进度相互核对,找出工程是否存在超概算的问题。
二、依法实施审计过程并无重大遗漏是规避审计控制风险的关键
外资项目审计是无遗漏审计,即对被审计单位所有财务资料都应当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评价,即使有些经济业务量大或会计账户数量多,也应以抽查的形式加以审查。
在审计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审计,从工作量上看确实很大。但也应当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审查和核实。所以就应当按照审计方案所列的审计风险控制点突出现金流量、银行存款、贷款提款和报账资料、应收和应付账款、工程概算和贷款或援助协议执行情况审计核实。
三、将审计结果如实报告并避免误报是规避审计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我们外资审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审计署《关于规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的通知》审外资发〔1999〕17号的规定,审计报告与审计意见书一致,既可对内,又可对外。所以,外资项目审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并依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对被审计事项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和审计建议。在如实反映问题的基础上,还必须做到审计评价意见、审计结论恰当,审计定性、处理、处罚合法。另外,为规避审计控制风险,应当在审计报告发出前要求被审计单位拿出对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进行整改与纠正的书面承诺,以避免审计报告发出后长期不能落实或不落实无从追究的现象。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6d5d9ab1893741ff90c4a1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