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组织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芬兰论文,内部审计论文,组织论文,方式论文,机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芬兰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大致采取分级管理和集中管理两种方式。所谓分级管理方式,是指按照部门、单位的组织级次设置审计机构,一级组织相应设置一级审计机构;部门、单位本级的审计机构对下属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统一指导,下属审计机构独立行使职权。所谓集中管理方式,是指只在本部门、本单位最高层次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在下属基层不专门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由专门派出的审计人员对下属单位进行审计。两者相比,分级管理的方式可使内部审计人员熟悉各自单位的环境和情况,使审计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及时性;但也会使内部审计机构过于庞大,内部审计人员会受到所在单位负责人的一定约束,独立性程度相对较差。而在集中管理设置方式下,派出人员对下属单位具有较高的权威,其独立性程度也较高。芬兰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设置,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受本单位董事会或董事会所设的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内部审计人员不受企业经营管理部门的约束;第二种是受本单位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第三种是受本单位总会计师的领导。
审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在芬兰设置非常普遍。在芬兰上市公司中40%左右成立审计委员会。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也建议每一个股份公司及其他组织(包括非盈利组织和政府部门)设立审计委员会。
在不同的企业和部门,审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及与各方面的关系往往有所区别,但也有一些共性:审计委员会通常是董事会的一个常设委员会,一般由董事会聘请非执行董事若干人组成,成员大多是来自企业界的具有财务知识的人员,也有一定数量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法律、外部事务,运营管理、金融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有些公司还聘请一些社会代表人物参加。每年需开3-4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审计委员会是内部审计部门的直接领导,负责任命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审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一些与企业关系重大的审计项目,要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要与委员会保持直接联系,出席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和交换审计意见。由于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直接联系,这就为董事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提供了沟通的渠道,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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