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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四个不能”_宏观经济论文

国有企业改制切记“四不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改制论文,四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很多地方在积极推进以政府转让产权、企业转换机制、职工转变身份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为确保国企改制规范运作,取得成效,要切“四个不能”。

一则,资产不能一味地“零转让”。国有企业改制不等于“大甩卖”,不能动辄贱卖国有资产。对有净资产的国有企业,收购方必须按净资产买断,入财政专户,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退出,不流失。

再则,职工不能一味地“低价甩”。国企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为企业的过去做出了贡献,是企业的财富,在改制过程中,不能视其为“包袱”,一甩了之。一方面,要坚持有情操作,分类妥善安置;另一方面,要结合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职工解除国有身份的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标准,尽可能保证职工安置有着落,补偿趋于合理。

三则,债务不能一味地“空挂账”。在国企改制中,对企业曾经发生的各类债务,应尽可能让新组建的企业不折不扣地“一揽子”收受,全额承担,防止债务悬空,避免债务纠纷。

四则,股权不能一味地“平均分”。不少国企改制都是采取法人代表与高层管理人员联合出资,买断国企净资产的办法,这无疑是个不错的办法,但必须尽可能实行MBO收购,让法人代表成为最大的控股者,承担最大的风险,不搞平均持股,以避免企业改制后出现新的“大锅饭”现象。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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