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跨国并购的“合成谬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谬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跨国并购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影响不同。跨国并购的利益主体无非是四个:个人、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国家)。跨国并购对个人、企业、地方政府可能都不是坏事。当然,这里只是“可能”。作为个人的企业员工,除了被裁减的人员之外,并购之后可能会比原来获取更多的收益;企业在被并购之后也“做大做强”了;地方政府也税收增加了,就业解决了,更重要的是地方的GDP增长上去了,政绩也就上去了。
但是,对于中央政府(国家)这个利益主体,跨国并购的影响可能与前面几个不太一样。如果外资控制了一个大国的国民经济,庞大的GDP 又有何用?这样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工业体系,没有自己的制造能力,完全依附于跨国公司的母国,当然也就无法应付未来国家之间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就彻底失去了国家竞争优势。
这样说来,跨国并购多少有些“合成谬误”的意味。所谓合成谬误,简单地说,就是把局部推广到整体上去所造成的错误结论。对个人、企业和地方政府可能都有利的事情,对中央政府和整个国家不一定有利,这很可能就是一个“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选择。
我们现在讨论的还只是跨国并购的问题。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再加上中国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后果可能不堪设想。这方面,拉美国家已经有前车之鉴。而这正是我们需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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