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山西运城会计师事务所三名董事经党政纪律处分_审计事务所论文

山西省运城审计事务所三名所长受到党政纪制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运城论文,山西省论文,三名论文,所长论文,党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原运城市审计事务所的所长张握保、杨远才和副所长王培恒三人公然违反财经纪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日前,运城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握保、王培恒二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杨远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运城市审计事务所所长张握保在1998年元月至1999年任审计事务所所长期间,违反规定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该所先后在银行开设三个账户,设立两套账目,其中小账共收入14574176元,支出110528元,余额3521376元中以现金形式保管35138元,银行仅存7571元。同时该所公款请客送礼频频,挥霍浪费严重,自1998年1月到1999年3月用于请客送礼及各种招待费就达9074740元。审计事务所副所长王培恒在1998年元月18日,以给工商局交代办费为由,经张握保同意,从财务上借款16000元,其中10000元交给工商所,6000元由个人使用。

另外,王培恒长期借用公款12000元归个人使用,还弄虚作假开假票报销4500元。原审计事务所所长杨远才在任职期间,该所私设小金库475167元,先后出现假票冲减收入、虚假报销、重复报销、涂改发票、给非业务部门人员送礼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照党纪条规,现三人已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85e7d02181e107e7f5a381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