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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北京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管理_食品保质期论文

北京市加强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市论文,保质期论文,食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加强流通领域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的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北京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近期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销售场所要具备与所销售商品相适应的冷藏、保温、保鲜、保湿、防尘、避光等必要的设备设施,销售者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在销售过程中质量不受损害。任何销售单位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以及超过保存期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自行更改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

对售出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实行销售单位先行负责制,地条件退换货。对超过保存期限没有售出的食品,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860fed4be049511d270a8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