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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农村企业由“分红制”向“月薪制”转变_时政论文

江阴乡企从“分红制”改为“月薪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阴论文,月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制后恶意拖欠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怎么办?

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必须每月支付一次每月不得低于380元

本报讯 为保障农村职工合法权益,今年,江阴市把乡镇企业工资支付实行月薪制列为市政府的10件实事之一,并规定了月工资最低标准,乡镇企业的工资分配形式从年终分红走向了月薪制。目前该市实行月薪制的乡镇企业已达3611家,完成率达到76.1%,成为全省乡镇企业中推广月薪制最普遍并且最有效的城市。

随着农村企业改制的基本完成,劳资纠纷逐渐上升为乡镇企业的主要矛盾,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业主为套用资金,常要到年终才发工资,有些业主还以效益不好为由克扣工人工资,或者以记帐方式逃避工资发放,拖欠外来打工者工资的情况更是屡有发生。该市曾发生一家私营承包性质的矿场不按月发工资,到年度承包人一跑了之的恶劣事件,60多名工人辛辛苦苦白干了一年,社会影响极坏。

针对这种情况,江阴市从去年起就要求乡镇企业工资发放严格实行月薪制,并规定了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及对企业实行监督的具体办法,内容包括:工资支付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工资可以先做后付,但至少每月必须支付一次,工资最少每月不得低于380元;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付给劳动者加班工资;各单位必须建立劳动工资管理联络人制度,原则上要求每个单位有专职人员管理劳动工资,单位必须按月向所在镇劳动管理服务所报送劳动工资表;各乡镇必须公布用人单位违规拖欠职工工资的举报地点和举报电话,明确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并建立定期巡访工作制度。为了让月薪制深入人心,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和宣传画报、壁报、知识竞赛等方式广为宣传,并不定期举办私营企业业主和职工代表培训班,同时将是否实行月薪制列为乡镇级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

不久前该市劳动检察部门在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长泾红旗毛纺厂在1997、1998年两年间拖欠职工工资23万元,经过艰难的取证调查,最终通过法律程序,100多名职工如愿以偿拿到了拖欠了2年的工资。说起月薪制,该市祝塘镇一位姓颜的女职工高兴地对记者说,她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老板讲好年薪是6000元,但每年年终她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剩下的只能记帐,现在政府规定每月发工资了,又有举报电话,老板再也不能拖欠她的工资了。

(刘荷芬 江锡民 薛颜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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