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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一中学已明确表示,暂时不接受宜安科技的民事索赔_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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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口头明确“暂不受理”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

法院保证:不会亏待受害者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口头通知律师团,法院对此案‘暂不受理’。”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律师团一位律师今天明确向记者表示。

据这位律师介绍,昨天上午,律师团有关律师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立案庭口头通知: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暂不受理。一中院有关人士告诉律师团,要相信法院很快会给此案原告——受害投资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法院方面没有阐述“暂不受理”的具体理由。

这位律师表示,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律师团现在的态度是:积极等待、积极沟通。

律师团仍然在等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消息。9月26日,律师团曾向广州中院询问是否受理的消息,法院未置可否。律师团估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可能要等到国庆节之后作出。应该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还存在受理立案的可能性。尽管期限超过了7天,但因为此案情况特殊,律师团也表示“可以理解”。

两地都不受理,律师团将提起上诉,这是律师团此前的态度。“我们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很重视,由于此类案件特殊,律师团将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出台后,律师团再决定下一步的举动”。

在向两地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律师团曾向外界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了4个起诉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从法律上讲,只要本案的起诉符合这些条件,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予受理。在以法治国的今天,公民和法人的诉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目前普遍的舆论认为,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尚未出台是法院作出暂不受理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推进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条款的出台。“估计不会等待多长时间了。”这位律师乐观地估计。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8e2aec89da16f7ce5a2a3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