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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研究_农业论文

浙江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营模式论文,浙江论文,农业产业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入WTO后,如何解决浙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实现浙江农业的跨越式发展,是浙江农业在新世纪面临的重大问题。发展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充分发挥浙江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实现地区间农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浙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积极发展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有利于减轻有限土地的承载压力,扩大农业发展空间

(二)有利于发挥浙江省农业比较优势,支持西部农业发展

(三)有利于改善和提高我省劳动力基础和结构

(四)有利于稳定农产品资源,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在浙江省农业产业化跨区域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经营模式:

(一)“龙头企业+销售窗口”模式

(二)“龙头企业+基地”模式

(三)“龙头企业+战略伙伴+基地”模式

(四)“资本经营+基地建设”模式

各种模式之间存在很强的关联性,各具优势和劣势。在企业发展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各种模式经常被混合使用,并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浙江企业发展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建议:

(一)完善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降低合作风险

为了加强互动和互利,尽量规避风险,保障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顺利进行,需要不断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农业龙头企业应该与异地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联合购销、订单收购、基地生产、精深加工、过腹转化等方面的经营与合作,尤其要积极参与对当地农业企业的产权改革和技术改造,开展深层次的合作。在处理与当地农户的关系时,要充分利用当地农业企业原有的力量,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和关系。

(二)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激励

第一,积极为外拓企业提供信息服务,通过构建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电话电信网络,为外拓企业和农户提供开放的信息支撑;第二,为外拓企业提供政策和法律的培训、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外拓企业拟订发展计划、审报项目资金、解决技术难题等,提高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质量;第三,金融机构要优先为跨区域农业产业化项目提供信贷融资和投资风险保障服务,鼓励农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提供担保,设立农业跨区域发展专项发展基金,解决资金困难;第四,充分利用浙江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把浙江农产品批发市场、集散中心培育成集产品、物资、技术、信息、资金、人才等大规模、高效率流转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9abd4d35b57f97dc639329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