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选村官告赢镇政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村官论文,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蒋石林的腰杆挺得前所未有的直。自2001年11月份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湖南省常宁市荫田镇爷塘村的一些村民发现,村主任蒋石林好几天都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之中,说起话来声音格外的响亮,与前一段时间精神沮丧的他几乎判若两人。
2001年1月10日上午,荫田镇政协联络工委主任彭爱华以镇党委、镇政府的名义在大会上宣布,罢免蒋石林的村委主任职务。
事发突然,蒋一时蒙了:“我不是村民选出的村委主任吗?离任期结束还有14个月,怎么镇里的领导说撤就给撤了?”
蒋石林当上村官是3年前的事情。在此之前,他是爷塘村的计生专干,工作热情负责,在村民中很有口碑。1999年3月,常宁市开始了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后的第一次“海选”村官。结果近500张选票中有404张投向了蒋石林。镇里领导评价“很有战斗力”的村委会班子却没能选上。
上任后的蒋石林有个朴素的想法,他既然是村民选出来的,就要替村里人的合法权益着想,为此他不惜得罪镇里的领导。
以前村里干部一年吃喝要花一两万元,当村委主任应该是最舒服的。但蒋上任后规定,村干部不能吃喝,镇里来人进村,只能按4元钱给每人开支,超过部分自理。以往过年村组干部都要拿红包,村干部50元,组干部20元,但蒋上任后取消了这一规定。以前爷塘村的村、小组两级干部也算管理人员,人员工资向村民分摊,百姓有意见,蒋就向镇里领导反映,镇里领导说蒋无权干涉。但蒋硬顶着调整了所谓“管理人员”的工资。
不久,蒋石林“擅自”减少村民税收额的行为真正惹恼了荫田镇的领导。引发矛盾的是“屠宰税”:爷塘村村民原来每户必须一年给镇里交“屠宰税”72.03元,蒋石林上任后将这一收费改成了每户征收50.02元。镇政府有关领导大怒,认为“屠宰税”的征收额是由常宁市“减负办”定的,蒋根本无权作此决定。
不仅如此,镇里要求爷塘村收交的“水费附加”、“教育附加”进展缓慢,“民兵训练费”、“计划生育保证金”也被村里打了折。蒋石林还经常举报村里以前的经济、计生工作有问题。
2001年8月18日,蒋石林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常宁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8月24日,常宁市政府以提出行政复议已超过时效为由,驳回了蒋的申请。
无奈之下,蒋石林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消荫田镇免除其村主任职务的错误决定”。此事立即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群众议论纷纷。
2001年10月15日,常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1年11月6日,蒋石林看到了判决书:胜诉。
20天后,荫田镇党政召开会议,决定执行法院的判决,还是由蒋石林继续主持爷塘村的村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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