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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奶业整顿和振兴纲要》(下称《纲要》)。这份文件中,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将形成合力,以期在3年内初步形成现代奶业格局,重振中国乳业。
推广技术规程抬高乳企门槛
《纲要》提出以建设现代奶业为总目标,具体分为三步:一是到2008年年底前,对乳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全面整改,加大扶持,使各环节基本恢复到正常状态。二是到2009年10月底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乳品质量标准,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奶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三是到2011年10月底前,初步形成现代奶业基础格局。
标识更明确助巴氏奶以“鲜”取胜
《纲要》提出,我国将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同时重塑消费者信心。要及时公布乳制品检测信息,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维护消费者权益,要严格执行复原乳标“复原乳”、巴氏杀菌乳标“鲜”、高温灭菌乳标“纯”的标识制度,普及乳制品知识。
奶农参与定价收益更有保证
我国还将大力发展以奶农为基础、养殖基地为依托、乳制品生产企业为龙头的奶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多方代表参加的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规范生鲜乳交易行为。
个体奶站限期达标否则关停
《纲要》规定,只有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才有资格开办奶站,奶站应当依法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对现有的个体奶站设定过渡期,逾期达不到开办要求的,要予以关停。摸清全国奶站底数,组织好奶站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不法奶贩;严厉打击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现象。
金融财政双扶持奶农将受益
一是对乳企的金融和财政支持。包括: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按照规定分别给予足额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经银行同意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对企业生鲜乳收购贷款,还将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股票市场融资。二是对重点地区特别困难奶农实施临时救助,重点扶持包括山东在内的6个省(区)特别困难的奶农,中央财政一次性下达补贴资金,地方同时安排资金后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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