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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捐款要“举行仪式”?_正能量论文

捐赠为啥非得“搞个仪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仪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近日《华商报》报道,陕西凤县个体书商刘晓军,在“六一”前夕为当地十几所学校捐赠了价值5000元的图书。可当他刚把书捐赠出去,便有一所中学将书退回。几乎与此同时,其它学校也都称:文教局局长下令不准擅自接受赠书,而须由文教局搞个赠书仪式才行。

对此感到难以理解的刘晓军只能认为,这是文教局想“走形式”。在我理解,倘若捐赠者有“搞个仪式”的意愿,文教局借此给予精神鼓励,情有可原。可人家已将赠书主动送到了学校,并无借此“扬名”的想法,那么作为主管部门,就本当代表学校及孩子表示谢意。可文教局领导反倒以行政命令手段,拒绝接受这批赠书,而非得“搞个仪式”不可——其用意何在呢?

很可能,该局对捐赠善举本身并未看重,所看重的倒是如何借助这些善举,为自己的脸上“贴金”,为自己牟取“政绩”。因而,人家自然不愿放过可以进行“政绩表演”的任何机会。于是像赠书这样的简单活动,哪怕理当免除繁文缛节,却也偏要“搞个仪式”,以让自己有“露面”的机会,并以轰轰烈烈的“声势”引起社会关注,最终达到捞取“政绩”之目的。

如此热衷于“走形式”的事情,其实是带有普遍性的。比如发放助学捐款,一些地方就非得将受助学生集中到省城搞个“发放仪式”;比如公安部门在返还公民被盗财物时,也要像模像样地搞个“返还仪式”。尽管搞“仪式”费钱费力,但在某些人看来,这种“走形式”可明显“放大”自己的形象和“政绩”,因而乐此不疲。

看来,若要彻底医治“借题发挥”式的“造政绩”顽疾,首先应坚持办事从简的原则,通过党纪政令以及经费监管等手段,禁止搞那些可有可无的“仪式”;同时,对借“走形式”来放大“政绩”者,要追究其弄虚作假的责任。

来源:《工人日报》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aca660f80c9bee9be932b1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