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30:中国CEO需要长期激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专栏论文,CE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5年,财富500强企业高管的可变薪酬占其总薪酬的80%以上,从1950 年开始,股票期权的形式就已经作为长期激励计划施行了。1965年,股票期权占美国高管薪酬总额的20%,而现在这个数字已经达到了70%以上。
而在中国,这一数字却恰恰相反,更多的企业可变薪酬与固定薪酬的比例为80%∶20%,大部分的企业为40%∶60%或者30%∶70%。
长期激励的缺失,让中国企业的高管更加关注短期业绩。一个案例是,2002年获“打工黄帝”之称的陈久霖,其当年收入囊中的薪水总额为税后490万薪元, 其中有基本工资48万新元、花红(3个月)12万新元、集团利润分成430万新元。其80%以上薪酬与业绩挂钩,短期激励效果显著,但长期激励严重缺失,风险隐患由此埋下。回过头来再看那些采取了可变薪酬占总薪酬较高比例做法的财富500强公司,高管会对自己的长期业绩有所规划。
而当其高管的业绩不理想时,公司就会从同行业中比较、与以往业绩比较并且评估股东对公司的财务期望等,作出其应该留任还是应该离开的决定。
关键在于这些公司高管的薪酬除了基本工资、年度奖金之外,如前文所说,其长期激励计划的比重相当大。
与已经实施多年长期激励的西方上市公司相比,中国上市公司此前一直处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公司治理不完善、资本流通市场和金融工具不完善、经理人市场不发达等多重限制下。在这种情况下,实施长期激励,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因而,在具体环境下,中国的上市公司此前一直踯躅不前,而去年年底出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被认为是股权激励实施的细则。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授予比例、价格等细节问题也在此次发布的两个试行办法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但上市公司担心的是,如何正确地评价高管的业绩?
事实上,与传统的薪酬体系相比,股权激励这一长期激励抛弃了注重短期业绩的做法,更注重公司的价值。当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进行评估时,高管的业绩也就有了公正的评价。
家得宝公司首席执行官纳尔代利或许是个有说服力的案例。尽管收入和每股收益在上升,但持续下跌的股价却表明了资本市场的不认同。纳尔代利在2007年新年黯然离职。
(摘自《中国企业报》2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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