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品牌和同业者的力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业者论文,力量论文,品牌论文,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公共食品卫生出现的问题,有个特点就是行业性的,尤其是传统的食品行业。以前我们讲品牌,一般都是讲企业的个别品牌,而对行业品牌的问题重视不够。
以前有个小品,说各个行业都有一个“道”,甚至老话说“盗亦有道”,怎么理解这个“道”?我们以前常把这个“道”理解为伦理性的。其实,这个“道”首先是一种品牌意识,一个行业有没有形成自己的“道”,就是有没有成熟的行业品牌。
德国有一部电影史上非常经典的片子,说的是警方与当地黑社会联手打击针对儿童的连续犯罪行为的故事。为什么是这种结果呢?就因为这个黑社会也是有“道”的,它虽然犯罪,但也是有分寸的,比如从来没有伤害过儿童。所以能和警方、和主流社会维持在一个平衡状态。而那个针对儿童的罪犯破坏了这种的平衡,就把当地黑社会的“道”给砸了,因此,不但警方和公众不能容忍杀害儿童,当地的黑社会也不能容忍。
这个当然是个反面的例子,只能作一个譬喻,但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像火锅、泡菜,这些都是历史悠久的行业,所有企业都共享着一种“品牌”。我说的这个“品牌”多数时候也是一种比喻意义,但也有成为正规注册商标的情况,叫做“集体商标”。如老四川的牛肉干,或者天津十八街的麻花,都是很多家企业共享的集体商标。
所以,最近这些案子的一个教训,就是如果没有行业品牌,光靠政府监管和制度惩戒,来约束个别企业的“犯规”,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意到,如果我们可以造成一种行业性的品牌和行业性的压力,甚至行业性的谈判和惩罚机制,那么促使企业自律的力量,就不仅是法律,而且也来自所有同行。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这才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格局。我们可以想象,这个世界上谁最恨那些造伪劣泡菜的人?除了公众中个别直接的受害人以外,我想不出还有谁,会比当地那此老老实实做泡菜或火锅料的同行,更恨那些犯规者。因为整个行业的品牌,尤其是地方性产品的行业品牌都被砸了。同行的损失是最大的,同行们的愤怒也是一种甚至比社会公众还要强烈的力量。
但问题在于,我们有没有利用这种力量,我们有没有通过一种机制把这种力量放出来?使它成为对行业违规者的一种主要的压力?使同业者的利益更直接地捆绑起来,形成自己的“道”。从历史上看,以前的行会组织和学徒制度,对形成行业之“道”有很大帮助。尽管在市场准入上也造成过一些壁垒,但在这种市场自生秩序下,大家为了眼前利益,一起砸行业牌子这种事情,却是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但可惜的是这个传统后来被打断和摧毁了。
所以我们要考虑的是,怎么去促进真正的行会组织的发展,允许其他同业者结社,还有就是推广集体商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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