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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团体”:强迫团结_农民论文

“农民集团”:逼出来的联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论文,集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一五”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近日,苏州湖桥集团——我国首个依托农民合作社建立的集团公司宣告成立,更被业界评价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创举”。

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合作经济学系主任王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目前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万多家,其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单个合作社闯市场面临专业人才短缺、资金匮乏、市场开拓能力弱等问题。“联合起来创办企业集团是合作社增强服务社员的实力、增大其外部功能的重要途径。”王勇指出。

苏州在全国率先诞生“农民集团”,被称为是合作社在发展中求突破的典范。正如湖桥村党委书记徐顺兴所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致富初级阶段的产物,当这个团体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有进一步提升的迫切需求——市场化的集团公司成为突破瓶颈的一条新路。

“与小农分散独自进市场相比,合作社有着明显的优越性;但与其他市场主体,如大公司集团相比,合作社的竞争力仍然有限。”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经济组织与制度研究室主任苑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成立集团公司,不仅可以通过横向一体化实现规模经济,而且可以促进纵向一体化经营,扩大合作社的业务范围。

不过,在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昌平看来,合作社组建集团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像华西村、西霞口村、新十四村等农民共同体力量较强的地方,农民早已在实践着“抱团”组建大集团的模式。“湖桥集团的成立与之前的华西村模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们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村民自治制度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为三要素催生的产物,是农民共同体发展的高级阶段。”李昌平一语中的。

苑鹏也表示,本世纪初以来,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的一些地区出现了自下而上发展联合组织的现象。例如,在浙江省衢县,全县十几家柑桔专业合作社自愿成立了联合社,统一经营、代理各专业社的产品,避免了自相残杀。

对于这种现象,李昌平分析说:“由合作社组建而成的集团,既有合作社的功能,又有大公司、大集团的强势,同时兼具家庭经济的优势,可以实现经济发展、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三位一体的功能。 ”

谈及合作社未来的发展前景,王勇信心十足。他告诉记者,今后一部分传统的合作社因市场经济环境的演进及其内部治理上存在某些局限性,将难以为继进而退出市场;另一部分合作社则会通过组建大集团等形式,不断进行组织变革。

“走向联合是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联合的形式是联盟还是合并,并无固定范式。”苑鹏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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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c60901fc6e863ef41ec58b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