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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疆公路养护单位财务会计管理_公路养护论文

新疆加强公路养护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疆论文,财务会计论文,公路论文,单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公路养护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和《公路养护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从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及资产管理等几个方面,明确了在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下公路养护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2000年以来公路养护单位会计制度不适用的问题,使公路养护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从此步入规范化轨道。这件“好事”的办成,得益于自治区审计厅的一条审计建议。

2002年,自治区审计厅在对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200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中发现,2000年养路费作为基金预算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以自治区公路局为代表的公路养护单位已成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但自治区公路局一直延用交通部1987年颁布实施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核算,与该单位现行体制严重不符。这不仅给财务核算工作带来很大不便,而且也不能真实反映公路养护单位资金的收支情况。

自治区公路局作为自治区交通厅所属二级预算的副厅级事业单位,直接管养道路15299公里,下设12个公路总段,69个公路段,221个公路养护站(道班),是全区最大的公路养护单位。2001年,自治区交通厅对养护资金的预算批复额达8.39亿元,当年拨出预算资金达7.9亿元。这样一个行业一直没有一套合适的会计核算办法是不恰当的。为规范公路养护单位的财务活动和财务行为,适应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满足生产性公路养护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审计建议,要求交通厅与财政厅共同商议,制定适用于公路养护单位的会计制度。经过交通厅、财政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四年多的共同努力,最终促使自治区公路养护单位新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的出台。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c672cdf65efaf5644d72b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