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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罪

问: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事故隐患怎么处罚
  1. 答:如果你是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就是质监站、安监站或建设局各种主管科室等。行政主管部门会采取强制措施,令其整改,可以罚款、可以调销营业执照或安全资格证、停止招投标、记入不良记录等。只要你汇报了主管部门,出了事故,责任就不在监理方了。
问:安全生产法第4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什么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
  1. 答: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怎么处罚
  1. 答:可以向安监局投诉,还可以拒绝出工上岗,这都是法定权利。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c807355260679ec150b45e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