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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附近登记:权利或义务_就近入学论文

就近入学:是权利还是义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务论文,权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者在《中国教育学刊》2001年第6期上撰文认为,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国策。从这一政策的实施情况看,在大中城市,遇到了重重困难。“择校生”与高收费现象在大部分城市至今仍然存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就近入学”究竟是学生与家长的权利还是义务?作者的看法是:1.《从义务教育法》有关条款来看,就近入学的根本宗旨是保障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是对政府行为做出的必要规范,但并非学生及家长必须履行的责任,或必须做出的行为。2.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就近、平等受教育应是一个整体,都是为了保证居民子女享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择校是学生与家长维护平等受教育权利的正当要求。或者说,家长及其子女宁愿放弃就近的权利,也要争取义务教育阶段平等受教育这一更加重要权利的原因。3.政府限制择校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保证施教区内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首先必须满足本学区内学生的入学要求。4.义务教育的标准化、均衡化是顺利推进就近入学政策的关键。应尽快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标准化、均衡化,让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地受教育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高收费等难题,从而顺利地推行就近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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