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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授予孔繁森“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称号_孔繁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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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今天作出关于追授孔繁森同志“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称号的决定。

决定说,孔繁森同志是山东省聊城市人,生于一九四四年七月,一九六一年八月参加工作,一九六六年九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中共西藏阿里地委书记。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赴新疆考察途中,不幸以身殉职。

决定指出,孔繁森同志十七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期间,他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自觉改造世界观,表现突出,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入党以后,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他担任领导工作以来,认真实践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努力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两次进藏工作,历时十载,为西藏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呕心沥血,忘我工作,艰苦奋斗,政绩卓著,深受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一九九四年九月国务院授予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一九九五年四月国务院授予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孔繁森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不愧为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楷模。

决定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江泽民同志发出的“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号召,学习他热爱人民、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人民的好公仆。学习孔繁森,要持之以恒,贵在行动,重在实效。要把孔繁森的精神与事迹作为思想上、工作上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扬长补短,不断进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努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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