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等五部委通知要求借鉴山东菏泽经验——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纪委论文,任期论文,领导干部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 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山东省菏泽地区经验,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这份为印发《关于菏泽地区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调查报告》发出的《通知》,对菏泽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了简单介绍,并明确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各地可先在国有企业,县(市)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中试行,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扩大范围。上述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在晋升、调任、转任、轮换、退休、辞职、辞退、解聘、辞聘等离任前,都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审计的内容主要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部门、事业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
二、按照党的十五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制约机制的新要求,做到依法审计,规范实施,严肃认真,不走过场。要把审计结果与经常性的干部考察、考核结合起来,使之真正成为干部使用、监督、奖惩的一个重要依据。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纳入审计内容,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违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制度的行为,审计机关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保证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认真落实。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方面给予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加强协同,发挥监督的整体效应。
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组织,搞好协调,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这项工作不断完善提高。要大力支持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充实加强审计力量,并在经济上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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