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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栏竞投“万名”儿童_单位公章论文

专栏37 竞标居然盖“万”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宁波某建企为竞标工程制作的竞标书,盖了14000多个章。无独有偶,余姚的一家企业为竞标也被要求在每页竞标书上盖章,一共盖了11400个章。这两组数字,真可谓是天下奇闻!

公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也是避免某些单位或法人代表弄虚作假的有效手段。诚然,“资格预审申请”中确实有“每一页均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的总经理签字”的要求。而从《合同法》的规定可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只要盖章或签字一项手续就可以了。但单单盖章或签字这一项,就足够让竞标单位忙上好大一阵子。

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成果。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为下属机构减轻负担并当好参谋,这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单从公章盖了14000个这事看,管理者创新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显得是那么的重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原则的东西不让步本无可厚非,但在实行规定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一味为盖章而盖章加重下属机构的负担,难免有本末倒置、舍本逐末之嫌。其实公章有多种盖法,就看你是不是愿意多花点心思去想想这些不同的“公章盖法”了,如果在不违反法律,能增强工作效率的情况下,有些可有可无的盖章还是免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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