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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尼乐县推行文明单位责任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_社会责任报告论文

新疆尼勒克县推行文明单位履行责任报告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尼勒克县论文,新疆论文,充分发挥论文,文明单位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尼勒克县在伊犁州率先推行了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各级文明单位在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印发了《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中推行社会责任报告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县各级文明单位中试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县文明办编写了《尼勒克县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试行)》,围绕报告编制、内容、结构、评议、管理和特色指标等五个方面,对如何编写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做了详细阐述,用以指导各级文明单位撰写社会责任报告。

      为了体现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开性,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将对试点单位上报的社会责任报告在政府信息网、党建网和尼勒克“零距离”上进行发布公布。组织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估打分,择优在政府信息网、党建网和尼勒克“零距离”上进行发布公布。适时举行各级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座谈研讨,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风范,为建设甜蜜.多彩,宜居尼勒克多做贡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e4781b0b7957ee409b3acc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