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1]2001年在《试论广州善堂的发展:1871—1937》文中研究指明作为近代民间慈善组织的典型代表,善堂在近代广州地方慈善事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清末民初政府治理能力削弱的环境下,善堂承担了社会救助的主要责任;与此同时,作为行商代表的善堂还超越了不预他事的规条,大量涉足地方公事,社会功能极大膨胀,社会地位急剧上升。而在20年代中期政府统治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善堂收敛了社会触角,恢复了它们作为地方慈善组织的社会角色,但此时,善堂由于自身素质不能与时俱进导致发展出现危机,而政府的介入也未能将之导入良性运行的轨道,善堂的发展陷入了困境,其社会地位明显下降,善堂办善的积极性亦日益低落。考察善堂社会地位的升降与地方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不仅是对民间慈善发展规律的有益探索,也是探讨广州资产阶级在此期间活动及意识取向的又一切入点,同时从中亦可以得出有关近代政府介入社会与社会对应的历史经验。
夏巨富[2]2018年在《慈善“政治化”:抗战前广东仁爱善堂的创立及其活动》文中提出民国中期广东民间慈善组织呈现"萎缩"的趋势。此种背景下,1934年陈济棠倡导创办官办型慈善组织——广东仁爱善堂。而官办慈善组织以其特有的公共优势和号召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资源,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尤其在施医赠药和救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它能够通畅地运转,并最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重要的原因是官办慈善组织有充足资金保证和救济社会的号召力。
杨品优, 余盛珍[3]2015年在《晚清时期广州府乡村社会救济初探——以民间义赈为中心》文中认为晚清时期,由于战乱频发、连年灾荒,广州府官方赈济功能日渐式微。与此同时,该府民间义赈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乡绅、宗族、善堂善会通过设义仓、捐谷、施医赠药、平粜等救助形式,予以自救能力较差的乡民不时之需,构成乡村救济事业中的有力支柱。本文通过考察乡绅、宗族、善堂善会叁个主体的赈济活动,对晚清广州府的乡村社会救济进行初探。
参考文献:
[1]. 试论广州善堂的发展:1871—1937[D]. 黄艳. 暨南大学. 2001
[2]. 慈善“政治化”:抗战前广东仁爱善堂的创立及其活动[J]. 夏巨富. 社会保障评论. 2018
[3]. 晚清时期广州府乡村社会救济初探——以民间义赈为中心[J]. 杨品优, 余盛珍. 史志学刊. 2015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ecf4b044701cffdab592f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