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三次全会新闻公报——(1998年9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论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论文,新闻公报论文,筹委会论文,澳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9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由筹委会副主任委员谢非主持。主任委员钱其琛在会议开幕和闭幕时发表了讲话。
会议认真讨论了主任委员钱其琛在开幕时的重要讲话,认为中央人民政府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履行负责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防务的责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派驻适量、精干的军队是完全必要的。这是国家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象征,有利于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委员们为此深受鼓舞,一致表示热烈拥护。
会议对澳门社会治安又趋恶化深表关注,会议促请葡方进一步采取措施,尽快扭转治安不靖的局面。对澳门政府打击恶势力的行动,中方将继续予以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会议听取了政务小组、法律小组、经济小组和社会文化小组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政务小组9月3日至6日就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产生办法在澳门开展的咨询活动,贯彻了“面向澳人,依靠澳人”的方针,广泛征询了澳门各界人士对推选委员会产生办法的意见,咨询是成功的。
会议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审计署和海关。
会议指出,澳门公务员退休金问题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澳门的平稳过渡,为有关各方所关注。筹委会建议尽快在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内进行公退金问题的磋商,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会议根据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一国两制”、原有生活方式不变的原则对公元2000年澳门公众假日的安排作出了决定。
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1月6月至7日在珠海市举行。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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