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农业合作社成功之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合作社论文,成功之道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严格的审计制度。德国《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在成立前必须经过当地审计协会的审计,成立后必须加入合作社审计协会,定期接受该协会的审计。审计内容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合作社的日常业务往来、资产状况,也包括合作社领导层的管理方式和经济效益。
自愿与互助原则。农民参加合作社获得的经济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在生产交易活动中减少中间损失;在融资方面免除债息过高的风险;在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方面使用统一标准和品牌而共同享受增值的好处;在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方面互通有无,从而降低成本;通过农业产业内部分工,能享受和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
政府扶持。德国政府规定:新成立的农业合作社5年内可享受创业资助;7年内可享受投资资助,资助额最高为投资总额的25%,但不超过其销售收入的3%。农业企业、合作社还可获得免交营业税、机动车辆税的待遇。为农业企业提供咨询、农机出租等服务的合作社免交法人税等。
自成一体的业务体系。德国的各合作社之间建立了固定的合作关系,在生产加工、收购、销售、信贷等各个环节建立了自成一体和联合经营的业务网络,从而产生较好的规模经营效益。德国农民一半以上的业务经营是通过合作社完成的。
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德国农业合作社协会不仅维护农民的利益,对政府政策制定施加影响,而且为广大农民及其合作社提供优质的咨询和培训服务。协会通过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合作社的成立程序、具体业务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并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大量关于农产品市场发展的信息以及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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