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1张发票引发的违纪案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票论文,案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不久,我们在对某粮食建筑施工企业的盈亏真实性进行审计调查时,通过对该企业1997年度的账务发票审查中,发现已开出的21张发票共计9,118,10065元的工程收入款没有入账,由此,我们认定该企业1997年度的决算不实,少体现了利润。
有收入就得有成本费用。那么怎样才能确定工程成本及费用支出呢?我们通过这21张发票找到这项工程的预、决算书,检查、核实后得知,少列工程收入9,118,10065元,少列工程成本费用6,896,22228元(其中:工程成本4,958,56850元;工程税金及附加306,60383元;经营费用1,512,33325元;管理费用368,91772元;财务费用-250,201.02元)。由此可见,该企业在1997年度少体现了利润2,221,87837元。
为了进一步确认这21张发票所列的工程款是否真实,我们又通过与这21家建设单位对工程收入款进行了逐笔核对时又意外的发现:在已开出未入账的9,118,10065元的工程款中,有3,156,10377元的工程收入款为虚开(为5户仓储企业虚开),而实际上此项工程并没有施工;同时,已经完工未开发票少体现工程收入的有2项2,100,00000元。虚开的发票3,156,10377元的那5户仓储企业均做了增加在建工程、增加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其目的是怕1998年度压缩基建项目。
通过调查,对上述多列、少列工程收入情况的调整,未入账的收支及利润情况为:工程收入8,061,99688元(9,118,10065元 -3,156,103.77元+2,100,000.00元),工程成本费用6,850,82715元(其中:工税成本4,958,56850元;工程税金及附加261,20870元;经营费用1,512,33325元;管理费用368,91772元;财务费用-250,20102元),利润1,211,169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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