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兰[1]2008年在《我国上市公司敌意收购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敌意收购是一种绕过目标公司管理层的收购方式,是随着现代股份公司股票自由转让制度的发展和股权分散、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趋势不断深化而发展起来的。敌意收购一方面能形成有效的企业联合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对公司治理具有积极的作用,同...
谢银玲[1]2010年在《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全球跨境企业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敌意收购为考察对象,以公司自身治理的法理基础为起点,通过世界并购浪潮对现代企业的洗礼、国际组织有关并购的立法和实践分析,以及世界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的研究与借鉴,...
文杰[1]2001年在《中国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立法研究》文中指出本文首先分析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理论,阐述了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并将其与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进行比较,认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积极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
李章辉[1]2008年在《敌意收购中目标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文中研究表明在敌意收购中,对目标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处于弱者地位的小股东的权益进行保护十分必要。它既是法律对公司敌意收购进行规制的出发点,又是法律实现公平的归宿。在本文中,作者根据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剖析了我国立法存在...
刘金萍[1]2016年在《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国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的流通,上市公司进入全流通时代,股权结构日渐分散,收购与反收购事件也随之逐渐增多。而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反收购行为的规制并没有形成系统性法律规范,而且规定的过于原则,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