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量刑的合理化]()
胡印富[1]2015年在《论刑法中的犯罪人格》文中认为任何刑法理论的研究都摆脱不了主观与客观、规范与事实两对范畴的藩篱,刑法中犯罪人格的研究也落此窠臼。但是刑法中犯罪人格理论建立于刑法客观化观念基础之上,是对刑法精确主义的体现于深化。所谓刑法客观化,是指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刑事制裁等相关内容的研究与...
![美国环境刑法研究]()
肖松平[1]2002年在《美国环境刑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环境刑法正在成为刑法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这不仅是因为严峻的环境形势和人们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要求对那些严重破坏自然资源、危害环境的行为确定为犯罪,进而动用刑罚手段予以刑事制裁;还因为这属于刑法学的一个新领域,某些传统的刑法理论在此受到挑战,因而催...
![论集资诈骗罪]()
刘曦[1]2007年在《集资诈骗罪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金融市场逐步放开,各种非法集资以及集资诈骗活动逐渐增多,并显示出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由于1979年的刑法典没有规定集资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非法集资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只能按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诈骗罪处罚,因此不利于打击...
![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王思洁[1]2016年在《毒品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务见解,毒品犯罪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社会迅速发展,毒品犯罪手段和方式的多样化和多变性,引发了毒品犯罪的更多问题。对于毒品犯罪的争议点,学术界和司法实践在某些层面上仍无法达到共识,这对司法实践中相关罪名的定罪量刑造成了...
![职务犯罪主体若干问题]()
李雪媛[1]2017年在《渎职罪认定若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古以来,渎职行为就是我国刑法重点规制的对象,这与渎职行为致损性较强以及从严治吏的刑事政策有关。但是,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公共生活的风险性日益突出,生产和作业过程一旦失去公权力的监管,往往容易出现违规操作,进而导致重大责任事故,渎职犯罪...
![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田海涛[1]2008年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犯罪,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对污染环境犯罪的认识只是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真正反映在刑事立法上是1997年《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专节规定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为环境犯罪的一种,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无疑具有...
![复合罪过形式论纲]()
杨书文[1]2001年在《复合罪过形式论纲》文中指出根据我国通行的罪过形式理论,一种犯罪只能有绝对排它的一种罪过形式:或是故意,或是过失,非此即彼,而不可能跨种越类、亦此亦彼。同时,现行刑法明文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然而,在现行刑法颁布后,人们发现有许多种犯罪的罪过形式很难确...
![持有型犯罪研究]()
周小伟[1]2004年在《持有型犯罪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持有,是一个很难准确定义的词语,原因在于“持有”这个词语本身所代表的意义。其内涵的模糊性和表象的静态性,让学人们仅仅从自身心智、经验上来确定持有所具有的内涵。如果我们站在刑法具有目的性的立场来帮助刑法思考它所规制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归属时,我们就会发...
![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
胡印富[1]2015年在《论刑法中的犯罪人格》文中研究说明任何刑法理论的研究都摆脱不了主观与客观、规范与事实两对范畴的藩篱,刑法中犯罪人格的研究也落此窠臼。但是刑法中犯罪人格理论建立于刑法客观化观念基础之上,是对刑法精确主义的体现于深化。所谓刑法客观化,是指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刑事制裁等相关内容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