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雪霞[1]2007年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公司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中小股东作为公司投资者中的弱者,时常沦为控股股东滥权的牺牲者,这不仅违反了民事活动的平等原则,还严重挫伤了中小股东投资公司的积极性,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以往在我国,无论是成文法,抑或是司法实践均对此长期漠视,导致中小股东...
龚晓川[1]2002年在《目标公司管理层反收购行为规制研究》文中认为上市公司有收购行为的发生,就必然有收购防御行为的发生,即上市公司反收购行为。上市公司反收购是针对上市公司收购而设置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目标公司抵御乃至挫败收购人的收购行为尤其是敌意收购行为。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的执行者一...
魏艳茹[1]2002年在《目标公司反收购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本文围绕如何构建我国目标公司反收购制度这一中心,具体探讨了我国目标公司反收购制度的立法模式、我国目标公司反收购决策权的归属及行使以及对常见的反收购措施的法律分析叁方面问题。全文分前言、正文、结束语叁大部分。正文分为叁章:第一章为目标公司反收购...
向红梅[1]2008年在《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及其保护研究》文中提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一个国际性问题,20世纪70年代前后,西方国家就已经开始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有关制度和机构建设。中小股东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的投资信心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十多年来,我国在中小股东权...
李一君[1]2017年在《试论我国小股东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的情况下,作为势力薄弱的中小股东一方,其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并不罕见。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完善当代企业制度和政策法规指定的一个重要议题,只有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石纪虎[1]2010年在《股东大会制度法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司作为民事主体应当自治已成为学界之共识。公司自治首先是指股东自治,股东自治是公司自治的核心。从政治哲学的视角分析,自治即民主,股东自治即股东民主。股东民主的基本内涵是指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股东参与公司事务决策是一种...
李章辉[1]2008年在《敌意收购中目标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文中研究表明在敌意收购中,对目标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处于弱者地位的小股东的权益进行保护十分必要。它既是法律对公司敌意收购进行规制的出发点,又是法律实现公平的归宿。在本文中,作者根据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剖析了我国立法存在...
韦洪斌[1]2000年在《论证券市场中小股东权益之保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研究生的三年学习当中,由于我的专业方向是证券法,加之我对证券市场的个人兴趣,在平时的研究中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证券市场的规范便多加关注。在接触和了解的过程中,发现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刚刚起步,各种制度和规范并不健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