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在高等师范学校中教育法学课的设置

    试论在高等师范学校中教育法学课的设置

    田承祖[1]2000年在《试论在高等师范学校中教育法学课的设置》文中提出教育法学是法学和教育学的交叉学科。这门学科以理论法学为指导,运用法学所共有的研究方法,吸收邻近法律学科、一般法学以及其他特别法学有关的研究成果,同时在教育法制实践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门学科。1.对教育法学的界定。本节明确了我国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