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美国公司法上董事的义务

    论美国公司法上董事的义务

    龙飞[1]2000年在《论美国公司法上董事的义务》文中认为[论文摘要]随着现代大型公司股权的分散化,公司的权力分配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向“董事会中心主义”,法律赋予董事会管理公司业务和事务的几乎全部权力。相应地,董事义务的理论和实践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本文详细论述了美国公司法上董事义务的理论和实践...